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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双证班考研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2-10-20 11:30:09

南京理工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双证班)研招简章
  为了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被录取为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和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证书编号均由教育部网上注册。”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年9月1日)。
  2.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年9月1日)。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3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若干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相结合,实行以2.5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考点必须选择“南京理工大学”。
  (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 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像。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
  2013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为南京理工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5.初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分)
  英语二(100分)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公布的时间为准)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s.njust.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人文学院学院MPA中心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
  2.复试时间: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请考生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
  (2)外语笔试
  (3)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五、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上旬。

  六、调剂
  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七、其他
  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炜烽、蒋民、李晓燕、王赫 
  联系电话:025-84314567、84303939
  电子邮箱:njustmpa@163.com(专门受理招生咨询)
  网址:http://mpa.njust.edu.cn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210094)
  咨询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人文经管楼208、507室
  欢迎考生报考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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